“十五五”时期,长护险制度将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从“建立”到“推行”,看似细微的用词变化,折射出这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制度正加速走向全面覆盖。 截至2025年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3.23亿,占总人口的23%。在加速到来的银发浪潮下,一个关乎千万家庭幸福的课题日益凸显——如何为4500万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可靠的照护保障。
2026年,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连续第六年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一年来切实抓好民生保障的重要成绩时提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3亿人”;在部署今年政府以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任务时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是“推行”一词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对长护险的表述中,标志着这项制度将从试点探索迈向全国落地的关键阶段。
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 长护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护理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作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会保险之后的“第六险”。
2016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拉开了我国长护险试点的大幕,提出利用1—2年试点时间,积累经验,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试点范围稳妥有序扩大至49个城市。同时明确,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将目光投向下一个五年,“十五五”规划建议进一步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
事实上,翻阅近几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不难发现,对于长护险的表述呈现出清晰的递进态势: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表示“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2024年去掉“试点”两字,并提出“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5年要求“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制度落地进程提速;2026年再进一步,明确“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从“建立”到“推行”,看似细微的用词变化,折射出这项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制度正加速走向全面覆盖。
据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介绍,长护险试点至今已覆盖近3亿人,累计惠及超330万失能群众,基金支出超千亿元,年人均减负约1.2万元。
“‘十五五’时期,长护险制度将从试点转向全面建制。”章轲表示,国家医保局将加快推动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长护险制度,逐步覆盖全民,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并继续细化服务流程、规范操作细则、强化“全流程”质量控制,驱动服务提质升级。
需要突破三重瓶颈 制度轮廓逐步清晰的同时,长护险在全面落地的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瓶颈。
北京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教授朱俊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首先,制度统一性不足。不同地区在失能评估标准、待遇水平、筹资方式和服务供给侧准入规则上差异较大,制约了制度的可复制性与全国推广。
其次,基金可持续性压力日益凸显。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失能失智人群规模扩大,主要依靠医保基金的模式难以长期维系。
最后,护理服务供给能力仍明显不足。专业护理人员短缺、机构服务能力不均衡、居家和社区照护体系薄弱,容易出现“有制度、无服务”的问题。
要想实现突破,朱俊生认为,一方面需要在国家层面加快顶层设计,逐步统一失能评估与待遇框架,增强制度的全国协调性;另一方面,要通过多元筹资机制缓解基金压力,引导个人、用人单位与商业保险合理分担风险。
“同时,应加快培育长期护理服务产业,通过价格机制、支付方式改革和职业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使长护险真正成为‘可支付、可持续、可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朱俊生说。
民生关切所指,便是两会关注所向。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结合实践调研,为长护险破局提质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表示,我国长护险已积累一定实践经验、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缺乏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支撑和系统性制度设计,推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亟须通过立法完善、统一推进,让长护险惠及全体有需求的老年人。
他建议,以立法为基础,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护险实施细则,着力破解试点政策碎片化问题,推动实现失能评估标准、筹资标准、待遇支付标准、服务项目目录、经办服务标准、信息系统标准等方面的统一。
“长护险从试点走向全覆盖,核心要突破‘钱从哪来’‘谁来服务’‘标准统一’这三重瓶颈。”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表示,筹资渠道单一是最大软肋,目前试点城市多依赖医保基金划转,支付压力日益增大。突破的关键在于建立独立多元的筹资机制,明确个人、单位、财政的分担比例。
深化社商合作机制 在长护险迈向全面覆盖的过程中,商业保险公司作为重要社会力量,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全国人大代表、
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ESG办公室)主任周燕芳表示,目前,各个长护险开办城市均确立了“政府经办为基础,社会力量为补充”的社商合作新机制,采用医保部门主管、商业保险公司承办的管办分离模式。
其中,上海、宁波、广州、福州等城市采取“资金不转移,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成都、南通、天津、南宁等地采取“资金转移,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其余40余个城市采取“资金转移,风险共担”的方式委托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不过,在实际经办过程中,不少商业保险公司面临经营可持续性不足、保本微利原则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问题。
针对这些痛点,周燕芳建议,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成熟经验,完善运行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商业保险公司高质量开展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具体而言:一是减免政策性费用,切实落实保本微利原则。对承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机构实施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保险保障基金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保险机构政策性业务运行成本。
二是参照大病保险实施专项管理,健全独立运行机制。借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专项管理模式,对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单独监管,实现政策性业务与商业保险业务严格分离。
三是深化政社协同经办,弥补医保经办力量不足。持续完善政府监管、商业承办、社会参与的承办模式,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公司专业优势,承接更多经办管理服务事项,实现管办分离、高效运行。
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健康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徐德斌表示,保险公司要发挥网络、专业优势,深度参与长护险承办运营,联动医疗、养老、社区服务机构,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长护服务网络,积极开发商业长护险产品,形成基本保障+商业补充的多层次供给体系,助力长护险制度建设稳健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