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印发,《规划纲要》中提到“财政”23次,提到“税收”14次,与“十四五”规划相比,“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等新提法频出。对此,
中原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证券研究所所长邓淑斌进行解读。
如何理解未来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 邓淑斌认为,从《规划纲要》可以看出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健全现代财政制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安全可持续”的目标,统筹推进预算、税收、央地关系改革,实现财政职能从“重分配”向“重治理、重绩效、重统筹”转型。
其中:预算管理改革以零基预算为抓手,打破“基数+增长”固化模式,强化财政资源全口径统筹,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与使用效益;税收制度改革兼顾效率与公平,进一步完善直接税体系、健全地方税体系、优化增值税等间接税制度;央地财政关系改革,明晰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地方自主财力,缓解基层“事多钱少”困境。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地方财力充实几许? 我国消费税始征于1994年,核心职能是通过税收调节特定消费行为,逐步形成了兼具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引导促进健康合理消费以及促进绿色发展等多项功能的基本税制框架。
从收入规模看,消费税目前已是我国第三大税种,税收主要来源于烟草类、成品油类、汽车类、酒类四类商品(合计占比超过90%)。2025年国内消费税收入16857亿元,比上年增长2%,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9.6%。
如果下划地方,将为地方增加多少财力?邓淑斌表示,预计“十五五”期间至少可为地方提供年均数千亿元级增量收入,相比较而言,消费活跃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省会城市)和烟草、酒类等产业集中省份受益更大。此外,将税源与消费行为绑定,消费地政府直接获得税收收益,将倒逼其从“重生产”转向“重消费、重营商环境”,从而形成“消费繁荣—税收增加—服务升级”的正向循环。
考虑到改革采取“逐项报批、稳步实施”,先从高档手表、珠宝玉石等品目试点,短期内对地方财力的补充相当有限,中长期来看,随着烟、酒、成品油等主要品目逐步纳入,消费税有望在地方税体系及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据重要地位。
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规划纲要》提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邓淑斌认为,《规划纲要》提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其中用意主要在于:一是通过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有利于集中财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基本民生、重点领域支出,解决资金分散、有效投资保障不足的突出问题;二是通过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增强财政宏观调控与可持续性;三是通过全口径、规范化的政府收支行为管理,有利于防范财政风险,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
上述改革举措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对财政运行而言,有利于提升财力集中度、优化收支结构、强化风险防控,从而增强对重大项目、民生支出保障能力;二是对政府治理而言,有利于提升政府治理效能、重塑央地与部门关系。财政资源统筹与零基预算、绩效管理联动,将推动政府从“分钱”向“谋事、问效”转型,提升行政效率与服务水平,推动形成“全国一盘棋”的财政管理格局。三是对经济社会运行而言,财政资金精准投向补短板、强弱项、增动能领域,将有利于资源配置更优、公共服务更趋均等化,缩小区域、城乡公共服务差距。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