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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智讯4月2日电,
美盈森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东莞
美盈森、苏州
美盈森、重庆
美盈森、成都
美盈森、东莞美芯龙、安徽
美盈森、长沙
美盈森、香港
美盈森、佛山
美盈森、习水
美盈森、涟水
美盈森、福建
美盈森、东莞丰华、东莞美之兰等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95亿元的银行融资业务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