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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鲸新闻4月8日讯,近日,河南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蔚、朱峰、闫宁、陈锋、闵莉、刘斌、许世栋、赵祥功。
决定书显示,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募集资金未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二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余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未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上述情况,导致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三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非募集资金。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蒋蔚,时任董事长朱峰,总经理闫宁,时任总经理陈锋,财务总监闵莉,时任财务总监刘斌,时任财务总监许世栋、董事会秘书赵祥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对此,河南证监局决定对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蒋蔚、朱峰、闫宁、陈锋、闵莉、刘斌、许世栋、赵祥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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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蓝鲸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