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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董“超标”履职 10家上市公司收警示函
2024-02-26 15:58:00
2月26日消息,北京证监局、深圳证监局、浙江证监局、江苏证监局近日披露多条行政监管信息,10家上市公司因独董任职超过5家,信息披露不准确,受到监管警示。
  2023年8月1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将独董任职家数从5家压缩至3家,新规自2023年9月4日施行,并设置了一年的过渡期。随后,沪深北交易所先后对证券市场各板块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监管指引进行了修订。
  2月23日,北京证监局披露,北摩高科燕京啤酒真视通星网宇达收到监管警示函。
  具体来看,北摩高科2022年6月2日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其中第三十五项为“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玉华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查,独立董事李玉华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北摩高科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
  王飞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北摩高科、李玉华、王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燕京啤酒真视通星网宇达同样因上述原因被北京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2月23日,深圳证监局披露,郑中设计爱克股份中集集团深圳能源因独董任职超过五家,公司披露的公告不准确,收到监管警示。
  此外,浙江证监局、江苏证监局先后披露,跃岭股份苏交科也因上述同样原因,收到警示函。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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