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合规周报(第54期)丨深交所集中约谈8家保荐机构 恒宝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顺钠股份最新消息,顺钠股份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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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合规周报(第54期)丨深交所集中约谈8家保荐机构 恒宝股份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2022-09-05 21:59:00
监管要闻
  证监会:推动境外上市新规立法程序
  9月2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2年中国国际金融年度论坛上致辞时表示,证监会将继续稳步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推动境外上市新规立法程序,做好改革实施后的配套规则、系统建设等准备工作。拓展优化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支持更多上市公司互联互通存托凭证发行上市。进一步优化完善沪深港通机制,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取得实质进展。稳步扩大商品和金融期货国际化品种,支持开展期货产品结算价格授权合作,实现期货市场开放路径多元化。
  深交所集中约谈8家保荐机构
  9月2日,深交所对创业板发行上市中履职尽责不到位的8家保荐机构的投行、质控、内核负责人以及保荐代表人实施谈话提醒,进一步督促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切实承担起核查把关职责。
  被约谈机构在投行业务出现的问题反映出“三个不到位”:一是发行上市准备不到位。有的发行人、保荐机构仍然存在“闯关”心理和“占位”习惯,对发行人内部治理和内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未整改规范到位即“带病申报”。二是勤勉尽责不到位。有的保荐机构核查把关不主动、不深入,审核中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会计处理等重要事项禁不住问询,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被开展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后打起“退堂鼓”。三是创业板定位理解不到位。有的保荐机构对创业板主要服务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认识不深刻,少数申报企业不符合创业板“三创”“四新”要求,在审核中主动撤回或被否决。
监管动态
  上市公司
  恒宝股份(002104.SZ):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遭证监会立案
  9月2日,恒宝股份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立方数科(300344.SZ):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9月2日,立方数科及相关责任人收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1月25日按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期间,弘德软件向盖德软件累计采购金额为462.14万美元;安徽立方使用本质上来源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购买存单并质押,违反了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的规定。
  福成股份(600965.SH):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公司及相关人员被责令改正
  9月2日,福成股份公告,公司收到河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和《河北证监局关于对李良、邓重辉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北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准确、会计处理不规范、隐瞒关联交易。公司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将上述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邓重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河北证监局决定,对李良、邓重辉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冀凯股份(002691.SZ):因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等四项问题,被责令改正
  9月1日,河北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冀凯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河北证监局在对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临时公告披露不准确。二、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不谨慎。三、个别收入确认期间不合理。四、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不合理。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河北证监局决定,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ST金鸿(000669.SZ):未按规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8月31日,ST金鸿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关于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
  公司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1亿元,较2020年下降4099.47%。但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议农、总经理刘玉祥、财务总监许宏亮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威龙股份(603779.SH):因未充分预估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
  9月2日,威龙股份公告,公司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1月27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2.1亿至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1.5亿至2亿元。
  4月23日,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4.1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3.71亿元。
  威龙股份未充分预估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中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爱司凯(300521.SZ):因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等三项问题,收警示函
  8月3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对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
  广东证监局对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收入确认时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二、未准确识别单项履约义务。三、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
  昊志机电(300503.SZ):财务核算、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多项问题,被责令改正
  8月30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一)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二)在建工程结转不及时、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三)商誉减值测试不审慎、不合规;(四)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五)年报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与实际执行不一致。
  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经查,公司对关联方资金往来未按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顺钠股份(000533.SZ):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对外出借资金重大事项等,收警示函
  8月29日,顺钠股份及时任董事长陈环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证监局决定对顺钠股份及陈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因未及时审议和披露对外出借资金的重大事项及2018年年报有关资金性质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陈环依法收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国立科技(300716.SZ):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收警示函
  9月1日,国立科技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实施的现场检查结果,公司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等违规行为,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邵鉴棠、时任财务总监郑志忠、董事会秘书李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证券公司
  中泰证券(600918.SH):债券项目工作底稿留存不完整等,被责令改正
  9月1日,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中泰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股权、债权及相关业务质量控制现场核查规定》等业务制度不够细化、在个别债券项目执业中存在内控约束及管理机制不到位的情况。二是个别债券项目终止后,项目组未及时将终止项目信息报送质量控制部门纳入终止项目数据库。三是个别债券项目工作底稿留存不完整或不规范。山东证监局指出,中泰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山东证监局依法决定对中泰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平安证券(00231.HK):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一员工收警示函
  8月31日,大连证监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王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大连证监局发现,王庆在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任职期间,存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基金/投资公司
  国文新石: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被责令改正
  8月31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文新石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北京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行为:
  1.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未能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2.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未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公司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八条之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
  海顺证券投资咨询:存在六大违规事项,被暂停新增客户一年
  8月31日,湖南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海顺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管控不到位;个别未在中证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规范;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环节执业不规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推广环节存在误导性宣传、向客户承诺收益;业务推广环节留痕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行为。以上事实有事实确认书、情况说明、客户营销及服务记录、微信截图等证据证明。
  针对上述情况,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海顺证券湖南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暂停新增客户一年的行政监管措施。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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