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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集:涉合同纠纷,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起诉
2022-09-13 2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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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大集9月13日公告,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合同纠纷为由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

  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向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7家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海南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组标的”)100%股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分别与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22家交易对方(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方”)就本次重组标的签订了相关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若盈利补偿期间重组标的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盈利补偿方净利润承诺数,则盈利补偿方须就不足部分以股份形式向公司进行补偿。盈利补偿方股份不足以补偿时,以现金方式继续补偿。
  经审计,重组标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未能完成相应年度净利润承诺数。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在盈利补偿期间非经营性占有重组标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致使巨额资金被划扣,是导致其未能实现利润承诺数的主要原因;新冠疫情爆发属于不可抗力,且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加剧了重组标的所经营的百货商超、大宗贸易等传统商超零售业务收入的减少,是导致其未能实现利润承诺数的另一重要因素。因此,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未实现净利润承诺数的补偿责任的确认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判决免除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确认的2020年度盈利补偿责任,不能免除部分由海航商控及其一致行动人承担。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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