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22日电*
ST同洲(002052)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涉及186名投资者的诉讼索赔案件做出二审判决。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要求公司赔偿损失1146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万元。
公司已按照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涉及的金额将对公司的损益产生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2024年前三季度,*
ST同洲实现收入2.37亿元,归母净利润-1428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