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孔文燮)4月17日晚间,
皇氏集团发布公告称,当天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广西证监局查明,
皇氏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11月11日,
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与东岳财富签订了《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额补足事项,即皇氏数智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 6.5%的投资收益,如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6.5%的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应支付差额部分;二是远期回购事项,即基金未达到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皇氏数智应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3.1 亿元基金份额。对于上述事项,
皇氏集团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2023年11月21日,
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广西证监局拟决定:对
皇氏集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黄嘉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婉芳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杨洪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万元罚款;对石爱萍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