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信托与佳兆业巨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迎来判决结果。
江苏国信日前在公告中披露,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7日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惠东佳兆业需返还江苏信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相应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其他费用,合计超35亿元。
江苏信托是江苏省国信集团的主要成员企业之一,公司注册资本金为87.6亿元。 截至2023年末,公司管理资产规模4005.1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04亿元,利润总额25.43亿元。
江苏信托2024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全年实现营收31.33亿元,同比增加4.32%;实现净利润为28.19亿元,同比增加10.85%。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9.80亿元,也实现了增长。
信托百佬汇记者根据银行间市场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梳理排序发现,2024年江苏信托超越中信信托成为行业净利润冠军。
2024年8月,江苏信托作为信托项目受托人(贷款人)就信托项目项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相关地产商偿还本息、违约金以及相关费用。该案被告共两个,分别为广州市佳穗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佳穗置业”)和惠东县佳兆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惠东佳兆业”)。
2019年3月,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信托计划,并代表信托计划与佳穗置业签订了《信托计划贷款合同》,约定将信托计划项下的25亿元贷款给该公司,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按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该贷款由佳穗置业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由惠东佳兆业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其后,江苏信托依约向佳穗置业发放了25亿元信托贷款,但佳穗置业未按约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江苏信托由此提起诉讼。
据悉,最新判决结果包括:
(一)佳穗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江苏信托借款本金25亿元并支付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利息7.59亿元、逾期利息(以本金25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0.8%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及截至2024年3月29日的违约金1.05亿元、后续违约金(以本金25亿元为计算基数,自2024年3月30日起按年利率13.2%的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佳穗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信托支付律师费50万元;
(三)佳穗置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信托支付抵押物保险费149.58万元、评估费2.8万元;
(四)江苏信托有权就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对佳穗置业抵押的506套不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五)江苏信托有权就本判决第一、二项确定的债务对惠东佳兆业持有的佳穗置业100%的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六)驳回江苏信托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91.769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792.269万元,由江苏信托负担108.9114万元,佳穗置业、惠东佳兆业共同负担1683.3576万元。
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苏信托申请,已冻结佳穗置业名下部分账户,查封了佳穗置业名下506套不动产。
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但是江苏信托能否顺利全额收回资金尚待关注。企查查显示,佳穗置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当前形势下,以房地产为抵押物的处置并不容易。不少信托公司在信托案件胜诉后,房地产处置成为老大难。
江苏国信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公告诉讼涉及的贷款事项,为江苏信托受特定机构投资者委托设立的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贷款,该信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交付资金形成的信托财产承担。诉讼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文章来源:信托百佬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