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日报网讯 3月7日晚间,
浙江建投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财通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财通证券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原委派陈艳玲女士、吴益军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现因吴益军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委派朱欣灵女士接替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