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月2日电*ST新宁(300013)发布关于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中提到,公司及其子公司深圳新宁因与人保北京分公司之间的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需支付赔偿款2.13亿元,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累计向人保北京分公司支付了1.2亿元。
由于多重客观因素影响,公司未能按照原方案履行债务清偿义务,提出了新的《清偿方案三》,计划分期支付总计1.95亿元的赔偿款。具体支付安排为:2024年12月30日前支付1亿元,2025年6月30日前支付4000万元,2025年9月30日前支付5485万元。人保北京分公司原则上同意该方案,但若公司未能按时清偿,可能面临强制执行。
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02%。公司对深圳新宁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为165万元,实际减少本期利润和净资产的情况需根据年度审计结果确认。
2024年前三季度,
*ST新宁实现收入3.67亿元,归母净利润-3181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