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正式进入退市整理期的普利退(
普利制药,以下简称“普利退”)盘中触发临时停牌。
据深交所公告,普利退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自今日09时30分59秒起对该证券实施临时停牌,于09时41分00秒复牌。
复牌不久,深交所再度发布公告称,普利退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达到或超过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自今日09时44分01秒起对该证券实施临时停牌,于09时54分02秒复牌。
停牌前,普利退跌幅为63%,复牌后继续下跌,截至发稿跌超70%。该股对应的可转债也大跌,普利转退最新跌幅为16.86%,报77.777元/张。
据证监会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利退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69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83%。
4月18日,深交所对该股股票及可转债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进入退市整理期后,公司股票简称为“普利退”,股票代码为“300630”,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20%。
重大财务造假 2025年3月21日,普利退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69亿元,且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3.83%。
具体来看,2021年至2022年,普利退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假确认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其中,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4.3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90%,对应营业成本1.28亿元,多计利润总额2.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2.06%;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4.56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5.23%,对应营业成本6901.32万元,多计利润总额3.7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6.36%。
同期,普利退将其开展的不具有控制权的乙酰碘化物、碘化物(碘佛醇专用)和酵母抽提物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7799.73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5.17%,对应营业成本7799.73万元;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925.97万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28%,对应营业成本5925.97万元。
综上,普利退2021年多计营业收入5.14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34.07%,对应营业成本2.06亿元,多计利润总额2.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62.06%;2022年多计营业收入5.15亿元,占当年披露营业收入的28.51%,对应营业成本1.28亿元,多计利润总额3.79亿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86.36%。普利退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普利退的财务造假行为触及创业板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处罚决定书结论,普利退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可转债将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立体追责进行中 2025年4月1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海南普利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公告》,标志着普利退在资本市场的历程即将画上了句号,同时也再次彰显了监管层对财务造假“零容忍”的坚定决心。
对财务造假“零容忍”一直是鲜明的监管立场。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同年7月份,中国证监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围绕财务造假提出一系列具体安排要求。
同时,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监管部门也积极行动。2025年3月21日,中国证监会表明态度,对于存在严重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行政处罚、强制退市并非终点,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
作者:孔令仪时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