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5日,
泰林生物(300813)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根据警示函内容,公司在现场检查中被发现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以及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将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反思并吸取教训,确保今后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2024年前三季度,
泰林生物实现收入2.42亿元,归母净利润1131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