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5日,
汇隆新材(301057)发布公告,收到国有土地补偿款。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签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因土地保护政策原因,镇政府收回了公司位于禹越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费用合计为3848万元,补偿款项将退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25年4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土地补偿款,金额为3370万元。
公司表示,收到补偿款后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财务数据影响需待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此事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将产生一定影响,但具体结果尚需进一步确认。
2024年前三季度,
汇隆新材实现收入6.05亿元,归母净利润2442万元。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