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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营商环境更优 浙江3月起实施新条例
2024-01-29 19:34:00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的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未来该如何优上加优?
  今年浙江省两会,“优化营商环境”在会上频频出现。2024年3月1日起,《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将开始施行,惠及浙江1034万户市场经营主体。
  浙江省省长王浩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介绍,“聚焦聚力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浙江省政府将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浙江将深入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浙江向来是营商环境方面的优等生。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浙江审议通过10余部与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包括《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等,构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但是缺少一部综合性法规。
  可以说,为营商环境立法,浙江早有打算,也准备了很久。最新发布的《条例》从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方面对营商环境予以优化。
  “在与中小企业合作时发现,中小企业在获取资源和发展机会上的确存在一定的困难。”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伟祥告诉记者,希望政府能够给予中小微企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帮助他们减负、融资,并创造更多发展机会。
  阮伟祥直言,《条例》中提及“健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相关内容,期待这一条款落地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有助于企业轻装上阵。企业自身需要努力,政府在法律政策以及服务上的支持和引导也至关重要”。
  具体来看,《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要求市场主体在指定地区登记注册或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和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应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得将企业特定区域业绩、税款社保缴纳、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等作为条件。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履约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内容,并建立政务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此外,为构建公平有序市场环境,《条例》指出,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浙江)应当通过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结果互认、共享和同步更新机制。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营商环境建设,此次出台《条例》,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地方营商环境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浙江欧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韦晓辉表示,要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首先要打造一套最佳法治体系。
  《条例》明确,省有关部门应当编制本行业、本领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地区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我们内部也正在制定负面清单,以明确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韦晓辉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制定统一的检查标准和负面清单,让企业自我驱动、创新发展。
  在韦晓辉看来,越是困难的大形势下,营商环境显得更重要。如今地方政府之间竞争很激烈,市场主体之间竞争也很激烈,他们同时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时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逢其时”。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浙商需要更加广阔的市场和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来拓展业务、提高竞争力。”韦晓辉进一步指出,《条例》的出台,可以为浙商提供更加全面、更加系统的法治保障,帮助浙商更好地融入全球市场。
  据悉,为了保障条例的落地性,浙江省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其次,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定期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同时,还将加强企业和社会的参与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企业和社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营商环境。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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