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国旅联合被责令改正!未披露控股股东向高管发放奖励等事项,ST联合最新消息,600358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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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热点|国旅联合被责令改正!未披露控股股东向高管发放奖励等事项
2024-12-25 13:04:00

  12月24日晚间,国旅联合(600358)公告,公司被江西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国旅联合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披露不规范
  (一)未披露相关信息
  2019年—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旅集团”)对公司时任总经理彭承、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扬发放奖励。彭承、赵扬已于2024年10月将上述款项全部退还。公司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二)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
  一是公司于2021年9月与贵溪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主体签订《贵溪市白鹤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内容,迟至2022年3月在公司2021年年报中披露。
  二是公司于2022年12月5日同意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将持有的上海翃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翃韵”)51%股权公开挂牌转让,转让价格不低于向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评估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交易于2023年3月1日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完成。上述事项迟至2024年5月16日披露。
  三是公司关于2022年关联交易披露总金额存在误差,关联交易对手信息披露存在错误。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财务核算不规范
  一是2019年至2021年,新线中视未将业务部门的人员费用归集至主营业务成本,而是计入管理费用,导致主营业务成本核算不准确。
  二是2019年至2022年,公司对新线中视商誉相关资产组评估时,部分资产组因业务未完全开展,公司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的资产组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商誉减值测算不规范。
  江西证监局指出,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以及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信息披露不规范情形,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曾少雄作为国旅联合时任董事长,彭承作为公司时任总经理,赵扬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石磊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主要业务板块包括互联网数字营销业务、旅游目的地投资开发及运营业务、个性化定制旅行服务业务等。
  业绩方面,Choice数据显示,国旅联合扣非净利润持续为负,2014年至今亏超8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国旅联合营收约2.89亿元,同比减少29.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760万元,同比暴跌6417.56%;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国旅联合表示,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子公司新线中视受市场竞争加剧影响业绩下滑所致。
  二级市场上,截至25日午盘,国旅联合跌2.75%,报3.54元/股,总市值17.87亿元,年内跌幅达32.44%。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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