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晚间,
*ST东方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退市指标,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4月15日起停牌。
公告显示,
*ST东方在4月14日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显示,截至4月14日,
*ST东方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等规定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公告显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ST东方计划自4月15日开市起停牌。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15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公告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4月14日收盘,
*ST东方股价报0.36元/股,已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相关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