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4月9日发布的公告,
邮储银行(601658)杭州市分行因存在违规事项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情况包括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留痕不完善,以及对个别认购期基金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25条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30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浙江证监局要求
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高度重视此项监管措施,严格遵循基金销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对该监管措施有异议,分行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将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