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9月2日晚间,
辽港股份发布公告,2024年9月2日,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议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营口港集团提议公司再次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8.4 亿元(含)。
公司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集团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再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陈志强)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