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上交所于2024年9月23日发布的公告,
吉祥航空(603885)及其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收到监管工作函。

此次监管工作函的发出主要是针对
吉祥航空在法律意见书中的更正事项。
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及其法律顾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此进行整改,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日晚间,
吉祥航空披露《关于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及致歉公告》。公告称,上海
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
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经核查发现,由于律师事务所疏忽,法律意见书中相关公司名称存在错误,现将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
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网达软件“或”公司)的委托,
……
四、本所律师仅就与
网达软件本次差异化分红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更正后: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
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吉祥航空“或”公司)的委托,
……
四、本所律师仅就与
吉祥航空本次差异化分红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公告显示,上述更正不会导致法律意见书结果的变更。
吉祥航空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更正前的部分错误信息
有网友猜测,应该是模板套用且未仔细检查出现的低级错误。查询
网达软件(603189)近期公告发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近期为
网达软件的股东大会、差异化分红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文章来源:读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