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8日晚间,
葫芦娃(605199)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葫芦娃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将被实施风险警示。
公司表示,公司股票将于4月29日停牌1天,4月30日起实施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
葫芦娃”变更为“ST
葫芦娃”。
对于为何形成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表示,根据海南证监局《关于对海南
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
葫芦娃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截至审计报告日,
葫芦娃尚未提供与重述事项相关的完整财务资料及相关原始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就重述事项对
葫芦娃202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此外。
葫芦娃控股股东通过个人(非
葫芦娃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向
葫芦娃的客户提供了资金支持。
葫芦娃2024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排名前10的部分客户期后无回款或回款金额较小。
“由于
葫芦娃管理层未就上述情况提供合理解释和相关支持性资料,我们无法就相关客户是否存在受托存放
葫芦娃的产品、
葫芦娃是否已经履行完毕相关销售合同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对于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立信称,在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注意到
葫芦娃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一是根据海南证监局的《决定》,
葫芦娃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述,这种情况表明
葫芦娃的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二是
葫芦娃部分外购研发项目审批流程不规范。相关情况表明,
葫芦娃与重大交易审批相关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
葫芦娃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立信表示。
葫芦娃董事会和管理层表示,已认识到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对公司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葫芦娃于4月29日公布2024年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14.14亿元,同比减少21.26%;实现归母净利润-2.74亿元,同比减少2629.23%。
一季度,
葫芦娃实现总营业收入3.37亿元,同比减少28.42%;利润总额达到0.24亿元,同比减少21.11%;实现归母净利润0.24亿元,同比减少11.23%。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