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无锡振华2月10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432004126,发证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有效期为三年。
据悉,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4年度至2026年度)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郑玲)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