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财经4月11日电,
瑞联新材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长刘晓春发来《告知函》及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就刘晓春及青岛开投集团股权转让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开投集团于判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晓春40%股份转让款1522.91万元;在开投集团履行该义务后十日内,刘晓春协助将其持有的89.18万股
瑞联新材料股票变更登记至开投集团名下;在刘晓春履行义务后,开投集团于十日内支付刘晓春60%股份转让款2284.36万元。
该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公告称刘晓春已委托律师拟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