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张春:五方面推动国际经贸领域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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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张春:五方面推动国际经贸领域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2022-09-03 18:47:00
9月3日上午,第十三届中国国际信用和风险管理大会在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大会主题为“推动高质量信用建设,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会上,发改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张春表示,国家发改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部门,积极配合贸促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国际经贸领域体系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实践基础更加牢固。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编制完成《全国公共信用体系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将商务流通纳入重点领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并依法依规明确市场主体失信惩戒各项措施。积极推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基础性立法,进一步明确加强商务诚信建设,强化相关领域企业的诚信自律意识。
  三是扩大信息共享,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枢纽作用,连通46个部门和所有省区市,汇集包括外贸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信用体系超过720亿条。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推进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7个工作日中集中上网公示,网站日访问量突破两亿次。
  四是促进企业融资,2021年国办印发了《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把包括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煤气、不动产、知识产权等涉企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为此搭建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的前提下,将共享到的信息依法有序向银行金融机构开放,提高银行服务,包括外贸企业在内的中小微企业能力。截至2022年7月末,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9.9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达到2.4万亿元。
  五是推广信用监管,在审批服务和证明事项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简化企业行政事项办理流程,目前全国范围内已经有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信用承诺制,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推动相关监管部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主体无事不扰,对失信主体利剑高悬。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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