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通IPO遇两“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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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IPO遇两“拦路虎”
2022-09-05 10:20:00
金三立公司认为山东信通生产的某一产品涉嫌侵害其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山东信通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以及许诺销售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申请深市主板IPO的企业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东信通”)近期可能比较“烦”。其被上市公司智洋创新起诉,该案件金额高达2000万元。
  另外,山东信通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近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两起千万级诉讼
  山东信通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系一家以电力、通信等特定行业运行维护为核心服务目标的工业物联网智能终端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移动智能终端等产品。
  2018年至2020年以及2021年前三季度(下称“报告期”),山东信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84亿元、3.83亿元、4.65亿元、3.5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466.4万元、5677.48万元、7640.43万元、4656.42万元。
  虽然山东信通报告期内业绩呈增长趋势,但“省心”的业绩背后却有一个不省心的诉讼——来自主要竞争对手之一的智洋创新、涉案金额高达2000万元的诉讼。
  2022年7月23日,智洋创新发布《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智洋创新在公告中表示,2020年11月24日,智洋创新开展“基于华为 Atlas 300 及其 v2.0 软件架构的云端 AI 产品适配”的研发,内容涉及“输电通道导线舞动智能检测技术”“基于单目相机结合三维点云的隐患测距技术”“基于深度学习的目标检测算法在华为 Atlas 芯片上的移植技术”,经山东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前述技术属于智洋创新商业秘密。
  智洋创新表示,“被告一齐向辉、被告二郭国信、被告三吕昌峰、被告四山东信通通过串通、勾结的方式窃取原告技术秘密,侵权的主观恶意极大,损害了智洋创新的合法权益,并使智洋创新遭受财产损失。智洋创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1)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对已知悉的智洋创新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2)四被告向智洋创新公开赔礼道歉;(3)四被告对智洋创新的损失200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四被告承担。”
  截至2022年8月31日,智洋创新关于这起案件最新的进展出现在2022年8月22日披露的半年报中。智洋创新在半年报中表示,公司起诉齐向辉、郭国信、吕昌峰、山东信通侵害商业秘密一案尚待法院判决。
  山东信通方面,由于其最新申报稿为2022年3月10日,早于起诉时间,所以关于这起案件并无描述。而山东信通官网显示“网站正在升级中,敬请期待”,也并未有官方消息公布。因此,我们暂无法判断案件的进展,也并不知晓山东信通是否向监管部门披露这一事件。
  除这起诉讼外,山东信通还有一起千万级的诉讼在身。
  2022年3月,山东信通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深圳金三立视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三立公司”)诉山东信通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民事起诉状》及《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金三立公司在该《民事起诉状》中认为山东信通生产的某一产品涉嫌侵害其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法院判令山东信通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以及许诺销售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山东信通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认为金三立公司的涉案专利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应为无效专利,已就金三立公司的涉案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申请,并对此案积极应诉。
  山东信通2022年3月10日签署的更新后申报稿显示,截至申报稿出具日,上述案件均未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亦未就涉案专利无效的申请作出裁定。
  截至2022年8月31日,记者尚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有关案件的判决文书。
  保荐机构被立案调查
  祸不单行,除了自身身负两起诉讼,山东信通的保荐机构也遇到了麻烦。
  证监会每周会公布一张IPO企业基本信息情况表,截至2022年8月25日,深交所主板共有13家企业处于中止审查状态。其中11家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
  需要指出的是,山东信通的保荐机构正是招商证券,山东信通正是13家中止审查的企业之一。
  2022年8月12日,招商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招商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因招商证券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招商证券立案。
  截至2022年8月31日,招商证券案件调查最新的进展为2022年8月26日披露的半年报,相关内容与之前公告相近,还未有最终结果。
  除此之外,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还发现了山东信通过去一段不光彩的“历史”。
  2013年3月判决的文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和2011年11月,被告人陈建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的网络资产修理费用报账单和维护项目请款单,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浙江网络资产分公司湖州资产经营部公款共计21.37万元转账到公司业务单位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套现后占为己有。案发后,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任德保代被告人陈建强退账3.63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山东信通电器有限公司正是山东信通股改前的名称。山东信通6名高级管理人员中有一人名为任德保。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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