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连板ST曙光: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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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连板ST曙光: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
2022-09-05 23: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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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连板ST曙光9月5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价于2022年8月12日到9月5日,从3.37元上涨到6.25元,累计涨幅85.46%。股价涨幅远高于同期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股价涨幅。公司股票短期内涨幅较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主营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及销售,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公司2022年上半年半年报显示公司亏损1.05亿元。公司新能源乘用车产品能否实现量产、量产的时间、市场前景以及产品竞争力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各地疫情爆发,重庆、新疆等地的试验场临时关闭,高温、高原标定被迫停止。乘用车项目的试制计划、试验计划均受到较大影响,导致项目里程碑节点、量产时间能否按计划达成,存在较大风险。
  公司通过阿里拍卖及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03执恢955号之一获悉,公司股东深圳市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能”)持有公司4,86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被拍卖,以清偿债务。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通过京东拍卖及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辽07执82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持有公司97895000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被拍卖,以清偿债务。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将对本次拍卖事宜采取司法手段,本次拍卖能否举行,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次拍卖最终举行,涉及的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公司控股权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股东自行召集的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以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被告,向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禁止被申请人贾木云、深圳中能绿色启航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晶、姜鹏飞、李永岱、刘红芳、周菲实施2022年5月5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禁止依据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本案终审裁判文书生效时止。截至信息披露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决议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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