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协副会长王颖:期市双向开放加速迈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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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协副会长王颖:期市双向开放加速迈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目标
2022-09-07 19:32:00
9月6日-8日,2022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于线上举行。9月7日上午的“对外开放分论坛”上,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王颖表示,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我国期货市场制度能够为期货市场拓展境外业务提供相应的监管保障,期货市场双向开放正在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目标加速前进。
  王颖表示,我国是全球大宗商品的主要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拥有强大的实体经济需求支撑,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商品期货市场。今年上半年,我国商品期货的成交量是29.78亿手,占全球商品类成交量的69%。从各个交易所的交易情况来看,根据国际期货业协会公布的成交量排名,今年上半年,大商所、郑商所、上期所和中金所在全球交易所的期货期权成交量排名中分别位居第8、第10、第12和第26位,中国期货品种在农产品、金属品种前20强中分别占有16、14席。期货公司方面,今年上半年我国150家期货公司的总资产达到1.58万亿元,净资产达到1753亿元,跟去年末相比,分别增长了14.5%和8.61%。现在期货公司共有五家A股和H股上市公司。从制度来看,期货市场的保证金封闭管理、穿透式监管等特色的市场监管制度,在保护投资者方面也广受认可,能够为期货市场拓展境外业务提供相应的监管保障。
  在介绍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的海外布局情况时,王颖说,以2006年六家期货公司首批获准在香港设立子公司为起点,经过16年的探索和发展,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的足迹已经涉及中国香港、英国、美国、新加坡等主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业务范围逐渐覆盖期货经济、期货投资咨询、证券经济、资产管理等各类金融业务,积极发挥了国内投资者“走出去”和国际投资者“引进来”的桥梁作用。截至今年8月,共有23家期货公司在境外地区设立了26家一级子公司和30家二级子公司,其中香港地区的子公司数量占比超过了七成。今年发布实施的《期货和衍生品法》(简称期货法)填补了涉外期货交易法律制度的空白,明确了法律的域外适用效力。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个方面,规定了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境外期货经营机构等向境内提供服务以及境内外交易者跨境交易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同时,为适应对外开放的格局,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与境外监管机构建立跨境监管合作机制,进行跨境监督管理的框架和原则也做了相应的安排。
  “因为境外投资者普遍重视投资合规问题,在期货法出台之前,随着中国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规模的增长,境外主体参与的热情也在逐步提升。期货法出台后,解决了长久以来期货和衍生品市场规则层级较低等问题,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期货市场交易的合规顾虑。相信我国期货市场将迎来开展更大范围、更大规模境外投资者培育的重要机遇期。”王颖称。
  王颖认为,期货法充分吸收了全球金融危机后20国集团达成的加强衍生品监管的共识,借鉴国际成熟市场经验,确立了单一协议原则、终止净额结算、履约保障、交易报告库等衍生品交易的基础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创造了条件。期货和衍生品法通过后,国际掉期与衍生品协会已经承认了我国的终止净额结算地位,未来金融机构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将进一步降低成本,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将进一步提升。期货法还规定,境内单位或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应当委托具有境外期货经营业务资质的境内期货经营机构进行。境内的经营机构转委托境外期货经营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该境外期货经营机构也应当向证监会申请注册。这些条款从法律顶层设计层面,明确了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境外业务的路径和监管要求,为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拓展境外业务打开了空间。此外,期货法确立了域外的适用效力,并对期货市场跨境监管做出了制度安排。当前,期货市场双向开放正在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目标加速前进,相信在期货法的护航下,国际监管合作的基础也将进一步夯实。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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