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浦发银行”)因5项违法行为被罚没超1200万元,其中处罚款9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4.69万元。
具体来看,
浦发银行5项违法行为包括违规办理远期结汇业务、违规办理期权交易、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违规办理房产佣金收、结汇业务以及结售汇统计数据错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跨境担保外汇管理操作指引》第一部分“内保外贷外汇管理”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根据相关依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责令
浦发银行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款9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34.69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