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力股份9月18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林志强函告,其存在短线交易的情形。股东林志强及其控制的账户“林莹”“江嵘”,于2月7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其后出现陆续买入又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同一账户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于5月30日低于5%。在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时的买卖构成短线交易。
经林志强核算,同一账户组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份63.85万股,成交均价15.3355/股,买入金额979.17万元;累计卖出72.6848万股,成交均价14.5248元/股,卖出金额1055.73万元;卖出的72.6848万股股票中对应的63.85万股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约为-51.76万元。
截至目前,林志强及其控制的“林莹”“江嵘”账户分别持有公司股份9,43.9704万股、2,20.7033万股、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01%。
经林志强确认,本次操作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应当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