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诉争“乐哈哈”商标无效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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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诉争“乐哈哈”商标无效被驳回
2022-09-26 15:31:00
9月26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判决书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曾认定“LEHAHA”与“Wahaha”商标未构成近似,裁定对“LEHAHA”商标予以维持。娃哈哈公司诉称,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整体外观、呼叫、组合形式、含义等方面相近,容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应判定为近似。故请求法院撤销被诉裁定,判令知识产权局重作裁定。
  法院认为,两商标在呼叫读音和整体外观上均存在一定区别,“LEHAHA”用于形容喜笑的样子,而“Wahaha”具有较强的臆造属性,无法证明“LEHAHA”商标申请具有搭便车的不正当意图。
  据此,2022年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娃哈哈公司的诉讼请求。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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