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报 *ST辅仁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最新信息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报 *ST辅仁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2-09-26 21:52:00


K图 600781_0
  9月26日,*ST辅仁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就辅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这一违法事实,决定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代董事长、代董秘朱成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朱文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免责申明: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国内知名媒体,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报 *ST辅仁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sitemap.xml sitemap2.xml sitemap3.xml sitemap4.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