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资产负债率超70%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提供担保未审议与披露 信息发展及董事长等收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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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资产负债率超70%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提供担保未审议与披露 信息发展及董事长等收上海证监局警示函
2022-09-27 23: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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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展9月27日公告,于2022年9月26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16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一”)、《关于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曙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2】16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二”)。

  经查,2020年5月27日,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光典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办理40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提供担保。公司未审议、披露上述担保事项,也未在2020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事项。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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