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金石投资、中信产业基金等子公司整改规范不足 中信证券遭监管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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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金石投资、中信产业基金等子公司整改规范不足 中信证券遭监管责令改正
2022-10-24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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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近日被深圳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经查,中信证券在组织架构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是下属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只产品、多项投资项目未通过个案申请审核。
  二是为管理在建物业或进行专项投资设立的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实投资有限公司未清理完毕。
  三是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跟投产品的出资超标及直接投资项目问题未解决。
  四是未将直接持股35%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子公司规范整改计划。
  深圳在证监局指出,以上情形反映出该券商合规意识薄弱,内控机制不完善,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深证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证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应当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如果对本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实际上,就在去年年初,中信证券也因为包含类似内控问题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整改。
  去年2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中信证券私募基金托管业务内部控制不够完善,个别项目履职不谨慎。
  此外,深圳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还存在个别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执业质量不高,存在对发行人现金交易等情况关注和披露不充分、不准确,对发行人收入确认依据、补贴可回收性等情况核查不充分等问题。公司个别资管产品未按《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净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
  深证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应对私募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流程规范,保障业务规范开展,谨慎勤勉履行职责。
  今年上半年,中信证券实现营收348.85亿元,同比下降7.52%;净利润116.11亿元,同比下降7.81%。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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