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发现景峰医药会计差错 立信会计事务所被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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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发现景峰医药会计差错 立信会计事务所被警示
2022-10-25 16:54:00
10月25日,据证监会网站披露,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张再鸿、赵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原因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景峰医药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会计差错。
  ▲证监会网站网页截图
  湖南证监局在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中表示,据查,2020年5月、2020年9月,景峰医药分别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43%、2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在2020年年报中合计确认投资收益3.36亿元。2021年8月30日,景峰医药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后,调减2020年度利润总额1.0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及时发现上述会计差错。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会计师张再鸿、赵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因上述同样原因,湖南证监局还景峰医药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湘武、财务总监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湖南证监局指出,景峰医药及相关人员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实披露经营业绩;充分吸取教训,全面提升管理层合规意识,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景峰医药在10月22日发布的公告中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深刻汲取教训,以此为戒,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杜绝上述事项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景峰医药公告截图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是中国建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86年复办,2000年成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更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现有从业人员10000余名,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余名。
  景峰医药主要从事化学药、生化药、中成药的生产、制造与销售业务。业绩方面,2019年至2021年,景峰医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3.44亿元、8.78亿元和8.1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8.83亿元、-10.69亿元和-1.64亿元。
  过去三年,景峰医药累计亏损金额约21.16亿元。截至2021年年末,景峰医药资产负债率高达81.71%,较2020年年末增长5.43%。
  景峰医药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同比增长28.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6.25万元,同比由盈转亏。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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