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释放什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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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释放什么信号?
2022-11-02 17:43:00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详情),其中提出,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
  《实施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其中有哪些重要举措?哪些和生活相关的领域会得到改善?一起来看本期快问快答↓↓↓
Image  财政部网站截图。
Q
  《实施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A:《实施意见》明确,“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支持深圳在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创新,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制定本实施意见。”
  2019年8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球城市前列,研发投入强度、产业创新能力世界一流,文化软实力大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世界领先,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创意之都,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
Q
  《实施意见》中有哪些重要举措?
  A:《实施意见》从支持深圳探索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深圳探索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支持深圳加快建立与先行示范区相适应的现代财税体制、支持深圳探索提升财政管理效能的有效路径等四个方面提出14条举措。其中包括:
  强化民生财政投入保障。鼓励深圳完善民生供给服务财政保障体制,建立健全民生政策备案和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增强惠民政策获得感和可持续性。发挥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作用,推动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与当地户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鼓励深圳通过各项财税政策引导建立区域协同、错位发展、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考虑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住房的需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推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社会力量向政府科学基金或科技计划捐赠,探索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的财税政策。鼓励深圳通过财政资金、市场化经营收入等多元化方式,支持重大科技公共基础设施运营。
  推进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在市规划引领下兼顾“强区放权”与“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区两级财政关系。支持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加强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深圳设立重大发展项目资金,增强对国家、省、市重大战略的财力保障。
  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发挥好深圳的改革开放重要窗口和前沿阵地作用,聚焦打造制度创新高地,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充分考虑举债空间、偿债能力、项目储备、使用进度等因素,对深圳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给予积极支持,着力促进稳投资补短板。实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滚动化评审。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完善发行计划、期限结构和定价机制,合理控制筹资成本。支持深圳继续赴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Q
  哪些和生活相关的领域会得到改善?
  A:在《实施意见》中,探索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均衡的财政政策体系排在首位。具体而言,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教育。要加快构建义务教育投入足额保障、非义务教育成本合理分担、规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办学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体系,在幼有善育、学有优教上取得新进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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