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文 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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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文 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
2022-11-03 17:10:00
11月3日,海报新闻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日前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牵头部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报告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督办、加强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保障等7个方面共20条作出安排部署。
  《意见》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作出规定。在中央层面,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三定”规定和责任清单确定的相关职责,梳理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本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在地方层面,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地有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梳理确定生态环境保护各具体事项的牵头部门并向社会公开。通过梳理细化,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事项落细落小、落到具体责任牵头部门,切实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因此,《意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领导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切实督促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中敢担当、能负责。
  另外,《意见》在完善机制、发挥司法效能、加强统筹协调等方面都作出了规定。一是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二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确保破坏生态环境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三是生态环境部要加强工作协调和统筹衔接,会同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开展研究分析,提出意见建议,重大情况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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