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整上市委、重组委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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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调整上市委、重组委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
2022-12-10 06:52:00
12月9日,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分别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合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委员会管理细则》(下称《管理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就上述办法和细则的修订情况,各所相关负责人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从此次办法和细则修订的背景来看,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以及北交所试点注册制改革以来,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委、重组委运行整体平稳有序,对建设好各相应板块、试点好注册制发挥了应有作用。
  沪深北三大交易所相关负责人均表示:“考虑到上市委、重组委分别履行发行上市审核、并购重组审核职能,把关作用日益重要,是发行上市监管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必要在政治素质、专业背景、专兼职人员比例上对其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此,在总结改革试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上交所、深交所分别拟定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交所修订了《管理细则》,对各自上市委、重组委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具体来看调整内容,在名称上,沪深交易所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别将各自的上市委、重组委命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突出委员会的审核职能。北交所的《管理细则》则突出上市委、重组委的审核职能。
  具体制度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管理细则》都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委、重组委“选用管”全链条机制,对委员构成、聘任与职责、会议组织与召开、委员工作纪律与监督管理等事项作出更加全面、细化的规定,以保障上市委和重组委规范、高效、平稳运行。在委员结构上,明确以具有证券监管经验的专职委员为主、兼职委员为辅,以加强委员管理,有效发挥审核把关作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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