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申购新规:严禁机构故意或者随意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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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下申购新规:严禁机构故意或者随意报价
2023-02-19 22:38:00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日前下发新版《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自律规则并征求意见,对网下打新等进行进一步规范,以与全面注册制更好接轨。
  《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从券商处得到的上述新规发现,其与2021年版本整体一脉相承,同时也有诸多亮点。比如,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禁止行为方面,在原有规则的基础上新增5类禁止行为,包括“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故意压低、抬高或者随意报价”等。再比如,针对打新黑名单的要求较过去更为严格,取消主板针对特定情形首次违规的网下投资者可豁免一次处罚的规定,同时因多次违规而被列入限制名单的最长时间调整至36个月。
  2月16日,中证协官网披露2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和1份网下投资者异常名单公告,前者所涉股票配售对象高达102个。
  受访人士告诉记者,新版《管理规则》有助于优化网下投资者管理和规范网下打新行为,调整后与全面注册制的匹配度进一步提高,利好中国资本市场长远发展。
  列入打新黑名单最长可达36个月
  中证协官网2月16日发布的2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显示,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102个于2022年8月至12月期间在参与主板IPO项目网下询价和申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股票配售对象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中证协日前向券商下发的新版《管理规则》,针对相关违规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的期限有所延长,对于多次发生违规情形者列入限制名单的时间最长可达36个月。而可能被列入限制名单的行为包括网下投资者报送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使用他人账户或多个账户报价、委托他人开展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经行政许可除外)、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故意压低、抬高或者随意报价、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以及无定价依据、未在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等严重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违规行为。
  在延长列入黑名单期限的同时,主板针对特定情形首次违规的网下投资者可豁免一次处罚的规定也被取消,将主板黑名单并入限制名单进行管理,各板块名单管理机制进一步统一。
  与此同时,新版《管理规则》对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禁止行为也做出更为清晰而严格的规范,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新增5类禁止行为,分别为“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委托他人开展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经行政许可的除外”“故意压低、抬高或者随意报价”“通过嵌套投资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未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及(或)定价依据不充分、未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
  某券商资深人士陆伟(化名)告诉记者,网下打新中存在抱团报价、报价搭便车、机构合规风控能力与专业研究定价能力不足等问题,此番将“故意压低、抬高或者随意报价”等明确纳入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禁止行为,有助于上述问题的化解,促进网下打新的规范发展。
  为防止抱团压价等行为,《管理规则》还规定“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提供的报价建议为价格区间的,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同一网下投资者全部报价中的不同拟申购价格不超过3个,且最高价格与最低价格的差额不得超过最低价格的20%”。
  此外,“使用他人账户、多个账户报价”“在询价结束前泄露本机构或本人报价,打听、收集、传播其他投资者报价,或者投资者之间协商报价等”“与发行人或承销商串通报价”“利用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报价”“接受发行人、承销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回扣等”“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数量及(或)获配后持股数量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要求”“未合理确定拟申购数量,其拟申购金额超过配售对象总资产”“未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审慎报价,及(或)无定价依据、未在研究的基础上理性报价”“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获配后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网上网下同时申购”“获配后未恪守限售期等相关承诺”“向协会或主承销商报送的数据存在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一致等情形”“未及时进行展期导致申购或者缴款失败”等同样属于禁止行为之列。
  个人与机构投资者打新门槛提高
  此番《管理规则》等新版规定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其对网下投资者管理的优化能够更好推进全面注册制落地,推进全面注册制之下我国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中证协表示,在充分借鉴吸收科创板和创业板网下投资者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新规对主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等板块网下投资者的注册、分类评价和自律措施实行科学统一管理,当前已在行业内部进行意见征求。
  根据《管理规则》,个人投资者注册网下投资者需要满足7大基本条件。其中,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C4级(含)以上。投资经验方面,要求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且具有丰富的上海市场和深圳市场证券交易记录,最近3年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中至少一只持有时间连续达到180天及以上。
  与此同时,最近12个月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纪律处分,最近36个月内未被相关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管理措施3次及以上,也是个人投资者成为网下投资者一员的必备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规则》还对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的配售对象投资实力进行了统一要求,明确除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账户以外,其他配售对象账户从证券二级市场买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最近一个月末总市值应不低于6000万元。
  此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要求参与该项目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的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以该项目初步询价开始前2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项目发行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科创和创业等主题封闭运作基金与封闭运作战略配售基金,在该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全面注册制之下“无脑打新”已经不再,而为防止投资者弃购比重过高,《管理规则》要求网下一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配售对象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余额还应不得低于其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与询价首日前一交易日总资产孰低值的1‰。同时,拟申购金额也被规定为不得超过该配售对象的最近一个月末总资产与询价首日前一交易日总资产的孰低值。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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