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这样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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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这样规划
2023-02-21 12:58:00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有怎样的规划?
  2月21日上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蓝绿空间”成为多次被提及的话题。
  “蓝绿空间”成焦点
  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规划》由自然资源部指导,沪苏浙两省一市共同组织编制,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布局、历史人文与特色风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策略、管控底线和区域协同事项。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根据《规划》,示范区将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实现“优蓝扩绿”。到2035年,示范区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66%,河湖水面率由20.3%提升至20.61%,森林覆盖率由8.6%提升至1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10平方米提升至15平方米。
  加快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交通出行比重提升至80%。以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为空间载体,推动存量用地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内涵提升,促进创新空间和生态空间融合,强化“好风景”“新生态”对“新经济”的促进作用。
  《规划》明确,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护目标为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47.6平方公里。
  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总体要求,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国土空间开发强度33.3%,规划建设用地实现减量15.7平方公里。
  对于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严格遵循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的原则,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不高于164.7平方公里,把先行启动区建设成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地、跨界融合创新引领的核心区、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的集成引领区。同时,规划明确,要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管控,划定文化保护控制线,确保安全底线,强化各类风险的空间应对。
  《规划》指出,强化核心带动,以虹桥商务区为发展动力核,以环淀山湖区域为创新绿核,建设世界级湖区,形成“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基底,打造生态绿心、清水绿廊、蓝色珠链,构建形成示范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格局(即打造淀山湖、元荡生态绿心,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两条清水绿廊,构建三条联通示范区主要湖荡的蓝色珠链)。聚焦先行启动区,强化总规的有效传导,划定“水乡单元”,细化功能和空间布局。
  人才中心创新高地
  张忠伟介绍,示范区将强化创新功能,构筑“研-学-产”共进的空间载体。推进国际性、开放型的研学机构落地,加快将示范区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核引领、三城支撑、多点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建设高能级的产业基地,吸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产业布局,到2035年,示范区制造业与研发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比例为22%左右,产业基地内制造业用地占比不低于70%。
  示范区还将强化优质共享,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高品质发展。促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布局、共建共享,到2035年,争取在示范区布局6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同时,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高水平打造国际运动平台。
  多角度加强一体化管理
  张忠伟介绍,示范区将加强土地一体化管理建立建设用地流量计划、机动指标等“一个指标库”。统一预留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在两区一县现有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中各预留2平方公里(共约6平方公里),由执委会统筹使用,按程序予以落地。
  对于先行启动区内跨省域的铁路、轨道交通、省级以上道路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在示范区内统筹支持予以保障。健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任务、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任务挂钩机制。由执委会联合两区一县政府制定存量土地盘活工作方案,协调年度存量盘活任务、土地储备计划、出让计划,并推动实施。
  示范区还将实现“一个平台管规划”。示范区智慧大脑的建设目前也能够把规划全链条从编制、审批到后续的跟踪,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在规划推进落实当中,进一步强化智慧大脑作用,来支撑规划跨区域协同治理和穿透式的传导,用信息化来促进管理的精细化。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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