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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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
2023-02-21 17:23:00
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示范区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管控要求,为示范区规划、建设和空间治理提供了基本依据。
  2月21日在上海召开的《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表示,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为其他地区编制和实施区域性国土空间规划积累了经验,提供了借鉴。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规划》共8章、65条,并包含了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根据《规划》,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47.6平方公里以内;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4.7平方公里以内。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示范区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在先行启动区内发挥三地优势,加快建设青浦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嘉善祥符荡创新中心等三处示范区域。”张忠伟说。
  《规划》提出来,示范区要依托优美的风光、人文底蕴、特色产业、集聚创新要素、打造国际一流的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同时构建更大范围区域一体的创新链产业链。到2035年,示范区研发经费占地方生产总值GDP比重不低于5%,单位建设用地的产出要由现状的4.8亿每平方公里提高到2035年15亿每平方公里。
  《规划》还提出来建设高能级产业基地,吸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产业布局。到2035年示范区制造业研发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2%左右,产业基地内制造业用地的占比不低于70%。张忠伟介绍,目前示范区即将建成投运的华为青浦研发中心,已经开工建设的西岑科创中心、吴江高铁科创新城、祥符荡创新中心,都为示范区产业链和创新链共进形成了有效支撑。
  《规划》强调,示范区将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进跨区域一体化空间协同治理。张忠伟表示,从执委会的角度,考虑和两省一市自然资源部门尽快的形成落实国土空间总规的实施方案,总体上从几个方面来推进:一是加快构建统一的规划体系,跨省域统一规划管理不只是一个规划,它要穿透式的落地,是规划体系。我们叫“1+1+N”,第一个“1”是国务院批准的241总规,接下来是另外一个“1”,先行启动区空间总体规划660,这是抓紧推进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今年将印发。N是若干专项规划,还有下层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抓紧印发。
  《规划》的批准实施,为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打开了新空间、注入了新动力。两省一市将在自然资源部指导下,以实际行动把示范区发展蓝图转化为高质量的可视化成果,努力将中国式现代化美好愿景落地为生动的一体化示范区实践。
  国务院同时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在《规划》的指导下,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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