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业加大“伪私募”出清力度 开年已有1600家机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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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业加大“伪私募”出清力度 开年已有1600家机构注销
2023-02-23 08:05:00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了出清“伪私募”“乱私募”的力度。数据显示,截至2月21日,今年共计有1600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其中,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共计1495家,远超去年全年843家的注销数量。虽然私募基金管理人加速出清,但私募基金的管理规模1月增长超2000亿元。
  在私募频频注销的同时,地方监管局也频频出手,对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罚单。分析人士认为,年初私募注销频频,体现了构建私募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的监管趋势,有助于保护私募投资者利益,提升私募行业的认可度。
  年内已有1600家私募机构注销
  中基协官网“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显示,截至2月20日,今年以来已有1600家私募管理人注销;其中,1495家为中基协注销,98家主动注销,7家依公告注销。以此计算,目前披露的私募注销家数已占2022年全年注销数量的七成以上,去年全年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家数也不过2217家。
  记者进一步梳理发现,今年1月,中基协集中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力度颇大,仅1月20日就公示了1449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注销信息。
  此前在1月13日,中基协曾发布公告称,注销重庆诚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0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根据公告,这些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中基协将注销该50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事实上,1月以来,私募机构遭注销的主要原因也集中在上述2个因素。
  根据中基协2019年发布的《关于增设已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公示的通知》,注销机构主要分为“主动注销”“依公告注销”和“协会注销”三类,其中“协会注销”机构包括因纪律处分、异常经营及失联等情形被协会注销的机构。因纪律处分、异常经营情形等被注销的机构,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
  有业内人士认为,年初私募注销频频,体现了中基协、证监会持续构建私募基金行业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常态化退出机制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监管趋势。
  政策出台促行业正本清源
  尽管出清节奏加快,但是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却逆势增长。中基协近日公布的2023年1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2023年1月)显示,截至2023年1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达22156家,较上月减少1511家,环比下降6.38%;管理基金数量146345只,较上月增加1297只,环比增长0.89%;管理基金规模20.23万亿元,较上月增加2050.84亿元,环比增长1.02%。
  从初期的鱼龙混杂,到纳入监管,再到从募集、备案等方面不断提高要求,私募基金身上的“草莽”气息不断弱化,正逐渐成为资产管理行业中的一支正规军。特别是,2022年以来,中基协相继出台《关于加强经营异常机构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和新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切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打击和淘汰“伪私募”。去年12月30日,中基协就新修订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公开征求意见,落实“扶优限劣”,拟从基本经营、出资人和从业人员等方面出发,适度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严把行业入口关。
  为了防止利用登记备案私募管理人的身份,再行违规违法的行为,注销是监管部门必做之事。正如中基协在2022年1月30日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所述,“近年来,我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速,但仍然处于多而不精、大而不强、鱼龙混杂的发展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真私募与‘伪私募’并存,两极分化严重,小、乱、散、差业态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时有发生。”
  分析人士认为,长期而言,监管趋严对私募有积极意义。由于私募针对特定高净值投资者,在合规管理方面的要求一般来说比公募基金更低,这也容易造成良莠不齐的情况,因此有必要提高私募门槛。对于私募管理人来说,则要在合规经营、规范管理方面增加投入。
  地方证监局持续严监管
  在私募机构注销力度加强的同时,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对于私募行业也维持着严监管趋势。今年以来,已有上海、厦门、深圳、成都、江苏等多地证监局对所在地区的违规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罚单。具体违规情况包含未按规定及时填报、更新私募投资运作情况、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
  2月6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告显示,经查,钜洲资管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未尽谨慎勤勉义务,投前决策不谨慎,投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办理个别基金备案手续;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事实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月2日,厦门证监局对厦门弘信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经查,该公司未充分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未取得部分投资者符合适当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或取得的证明文件不符合适当性相关要求。
  分析人士认为,加强监管有助于保护私募投资者利益,同时也会提升私募行业的认可度。在私募行业监管力度加强的背景下,私募机构需要继续提升合规意识,精细化运营,提升自己的投研实力,以保持市场竞争力。
(文章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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