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遭监管立案调查同时被警示受损股民索赔征集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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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遭监管立案调查同时被警示受损股民索赔征集进行中
2023-03-08 1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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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月31日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42 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7月4日至2023年1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月30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被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引起深交所重视下发《关注函》
  2023年1月31日,除了收到《立案告知书》,荣联科技也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8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告称,经查你公司于2019年7月4日、8月1日、8月26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2,956万元:于2019年11月12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1,542万元;上述款项后续均转入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北京极至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你公司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未包含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此外,你公司还存在董事会决议程序不规范、三会记录不规范、信息系统建设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内幕信息登记表记录不准确、内部审计部门未充分履职等问题。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和第四十一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第七条第一款等规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等规定,现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内容也引起了深交所的注意,于2023年2月3日向荣联科技发出《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2022年三季报营收净利润双双增长利好后续赔偿股民损失
  根据荣联科技官网介绍,荣联科技是一家专业数字化服务提供商,面向行业客户提供企业数字化转型和IT基础设施建设全方位解决方案。公开信息显示,近期荣联科技发布2022年三季报,报告期中荣联科技营收净利润双双增长,应收账款高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营业总收入23.89亿元,同比上升14.13%,归母净利润1359.06万元,同比上升5.88%。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7.93亿元,同比上升10.7%,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477.82万元,同比上升2.15%。。
  目前荣联科技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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