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支持水面光伏项目发展 不搞政策“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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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刘汉元:建议支持水面光伏项目发展 不搞政策“一刀切”
2023-03-09 16:19:00
近年来,随着国内光伏电站土地成本的快速上涨,可用土地面积逐步减少,光伏复合项目引发关注。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针对支持水面光伏项目发展,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复合利用提出了相关建议。
  刘汉元谈到,水面光伏电站因不占用土地资源,且发电量较屋顶、地面光伏系统更高,同时能减少水量蒸发、兼顾渔业养殖,有利于水污染治理等多项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广受推崇,是一种真正实现了土地资源高效复合利用,大幅提升单位面积国土价值输出的光伏复合项目。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到,要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利用行动,鼓励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浙江、安徽、山东、福建、江苏等多个省市在已公布的“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中,都提到积极推动渔光互补项目建设的相关举措。部分省市先后出台了相关的用地管理规定。各地政策均对光伏复合项目,尤其是渔光互补项目涉及到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面建设范围提出了明确建议及支持。
  然而,随着水利领域相关政策的出台,水面光伏的发展却受到了一定限制。
  2022年5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
  刘汉元坦言,该政策规定既与以往的光伏用地及河湖管理政策不一致,也跟其他部委及各地方支持水面光伏项目发展的政策相左。根据《指导意见》,国内大批水面光伏电站或将沦为被拆除项目,其中不乏许多原来国家大力宣传的优秀标杆项目。《指导意见》中提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作出具体规定”,而实际执行情况是各地对水面光伏电站态度不一,落实政策差异较大,部分省市大查严查,涉及范围广、体量大。同时,部分省市的水面光伏电站又受到国家或地方的宣传肯定。
  “一边是大查严查,一边是宣传表扬,全国范围内出现‘边拆边表扬’的奇怪现象,令人费解,光伏企业不知所措,投资热情严重受挫,许多项目受到较严重冲击,行业健康发展遭遇严峻挑战。”刘汉元说。
  刘汉元认为,河流、湖泊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是每个公民、每个企业乃至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转型,需要占用场地和空间,在土地资源稀缺的今天,很多地方是挪出来、挤出来、复用出来、优化出来的。在保证行洪泄洪、供水和水利设施安全的前提下,相关部门有责任促进资源得以最大化利用,需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紧密围绕能源转型的国家战略,共同维护并创造各种条件推动“双碳”目标落地,而不能政策上实行简单的“一刀切”。
  为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刘汉元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建议对《指导意见》进行明确解释,不搞政策“一刀切”,同时以改代拆。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协同规划河道、湖泊、水库的水面光伏可利用范围,完善对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解释。同时对政策发布前的已建或在建项目,如不存在对防洪、供水、生态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建议以改代拆。
  二是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实施细则,各地统一执行标准,科学、规范、标准化审核水面光伏项目。建议科学论证河道、湖泊、水库建设光伏电站的可行性,积极履行相关项目审批工作,为因地制宜建设渔光互补等具有综合经济社会效益的光伏复合项目提供便利。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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