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控股: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347066万股股权将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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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347066万股股权将被拍卖
2023-03-12 2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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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或“公司”)3月12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称,济南中院拟于2023年3月14日10时至2023年3月15日10时止,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证券347,066.67万股股权。
  ▲泛海控股公告截图
  泛海控股在公告中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与烟台山高弘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债权人山东高速环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山高”)发生合同纠纷,烟台山高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烟台山高因此合同纠纷将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诉至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南中院”)。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并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东高院”)提出上诉,山东高院判决维持原判。烟台山高向济南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2022)鲁01执515号〕。前期济南中院在诉讼过程中对公司持有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350,000万股股份进行了冻结,后济南中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沈阳公司部分资产。2023年2月2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和《拍卖通知》。济南中院拟于2023年3月14日10时至2023年3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泛海控股持有的民生证券347,066.67万股股权。
  2023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济南中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案外人北京狮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百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向济南中院提出案外人异议,申请法院中止对登记在公司名下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亿股股权的执行。
  公告称,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泛海控股目前面临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今年1月30日,泛海控股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70亿元-100亿元,2021年同期亏损约112.5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在57亿元-87亿元,2021年同期亏损约99.2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亏损1.3471元/股-1.9245元/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36亿元到-6亿元,2021年同期为57.84亿元。
  泛海控股称,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上述财务预测,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继续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文章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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