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法治宣教” 让环境资源违法者变生态保护“共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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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法治宣教” 让环境资源违法者变生态保护“共建者”
2023-03-23 14:02:00
近日,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检察院、县法院联合江口街道办、县林业局、县司法局等单位,组织30余名涉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相对不起诉人员在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本次活动是封开县司法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活动利用公益诉讼追缴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探索开展异地补植复绿促进生态总体平衡,以“生态修复+法治宣教”的方式,让曾经的违法者变成贺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共建者”,强化维护生态认同感,营造共护青山绿水蓝天良好社会氛围。
  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工作人员分别对社区矫正对象、相对不起诉人员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读,教育他们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为保护身边环境作出努力。随后大家走向林地,两人一组,栽种、填土,接连种下火力楠、红花荷等树苗700余株。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青山绿水离不开法治保障。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惩治犯罪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才是办案的终极归宿和核心价值。封开县检察院将坚持能动履行公益诉讼等职责,当好绿色发展理念的‘播种者’、人民群众利益的‘守护者’,持续擦亮绿美肇庆鲜明底色,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封开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苏国用表示。
  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感慨道:“以前我们法律意识淡薄,破坏了环境,今天的活动给了我们一次弥补过错的机会,让我真正体会到生态环境保护不易。以后我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遵纪守法,回馈社会,也会以身作则教育子女,保护好生态环境。”
  据了解,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位于江口街道国合六角林场,由封开县法院、县检察院和江口街道办共同设立,通过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人员履行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力求打造集生态修复、成果展示、普法宣传、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样板地。
  近年来,封开县检察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做优生态检察工作品牌。强化法律监督牵引多部门、跨区域、全流程生态执法司法联动;探索生态检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融合发展、一体履职;与广西苍梧、八步检察院建立贺江流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开展跨省区联合办案;与县法院建立生态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协同推进生态违法惩治与司法修复;牵头多部门完善生态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机制等。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促修复”,在依法严惩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违法犯罪人员以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参与生态修复,切实守护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
(文章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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