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证监稽查典型案例公布,金正大、胜利精密、海越能源等入选“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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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证监稽查典型案例公布,金正大、胜利精密、海越能源等入选“黑名单”
2023-03-27 09:08:00
近期,中国证监会发布《2022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披露了多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案件,其中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件仍是“重灾区”。同济堂(600090)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豫金刚石(300064)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金正大(002470)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胜利精密(002426)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海越能源(600387)等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被证监会点名入选“黑名单”。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表示,因上述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17317376878发起索赔登记,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委托,向上市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之诉。
  金正大(002470):上市公司虚构贸易造假的典型案件,股民索赔已有胜诉案件
  本案被证监会列为虚构贸易造假的典型案件。ST金正公司于 2020年9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8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2〕1 号),经查明,ST金正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二)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三)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6年3月29日-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19年4月30日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登记。据公开信息,此前,青岛中院一审中扣除一些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影响后,判决金正大赔偿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万连步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金正大公司提出上诉,山东高院驳回了金正大与部分股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股票索赔案件的上诉。
  胜利精密(002426):上市公司重组标的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将到期
  本案被证监会列为上市公司重组标的财务造假的典型案例。胜利精密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2年9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8号),证监会认定胜利精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17年4月20日-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0年4月29日后是否卖出,投资者可通过17317376878报名参与索赔。目前胜利精密索赔案件的诉讼时效将于2023年4月底到期,错过将无法获得胜诉。
  海航系:控股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典型案例,海越能源案股民胜诉
  本案被证监会列为控股股东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典型案例,该案件并未控股股东侵害单个上市公司利益,而是侵占包含海越能源(600387)、海航控股(600221)、海航机场(600515)、供销大集(000564)、海航投资(000616)等多家上市公司利益。因海航集团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上述上市公司均面临投资者索赔。根据公开信息,投资者起诉海越能源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判决已下发,一审法院判决投资者胜诉,这对后续同类案件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海航系”多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而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海越能源股民索赔一审胜诉,对其他案件的胜诉也具有积极作用。
  海越能源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立案字 01120210014号]《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已于2021年 12月7日对公司立案。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号],经查明,海越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本案中,海越能源、海南承睦商业贸易有限公司、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科赛贸易有限公司系由海航集团实际控制的公司。涉案期间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是海越能源的关联人。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也未按照相关规定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0年2月27日-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1年4月30日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17317376878发起索赔登记。
  典型案件的公布彰显证监会对信息披露、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也彰显行政监管部门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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