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郑州煤电公告,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分别向包括但不限于
中信银行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郑州分行、
兴业银行郑州分行、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
光大银行郑州分行、
华夏银行郑州分行、中原银行、中国
民生银行郑州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郑州分行、
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中国
建设银行郑州铁路支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以及其他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借贷资金或承担担保责任的授信业务)。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