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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决生效,被判处罚金1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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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子公司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决生效,被判处罚金1107万元
2023-04-11 09:36:00
爱普股份
4月10日公告,2023年3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出具了《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子公司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简称“盟泽公司”)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1107万元。被告人许广益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戴晓雯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判决结果,盟泽公司及两名被告人许广益、戴晓雯在规定时限内均表示不上诉,即一审判决生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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