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不超6.9亿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东兴证券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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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不超6.9亿可转债获上交所通过 东兴证券建功
2023-04-27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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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29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605177.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 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制剂产品研发进展、技术储备以及市场开拓情况,说明募集资金制剂项目取得药品注册证书、通过一致性评价以及商业化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因素,说明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无。
  东亚药业于4月18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000万元(含6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投项目情况如下:特色新型药物制剂研发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年产3,685吨医药及中间体、4,320吨副产盐项目(一期)。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东亚药业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池正明、池骋。东亚药业董事长池正明、董事兼总经理池骋、董事兼副总经理夏道敏、副总经理陈灵芝及财务负责人王小敏将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市场情况、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其资金状况和《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东亚药业董事钱江犁、独立董事綦方中、独立董事冯燕、独立董事崔孙良、监事会主席徐菁、职工代表监事刘文斌、监事李日生及董事会秘书贾飞龙将不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东亚药业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阮瀛波、曾文倩。
  东亚药业2020年11月25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1.13元/股,发行数量为2840.00万股(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阮瀛波、张昱。
  东亚药业募集资金总额为8.8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82亿元,分别用于“年产头孢类药物关键中间体7-ACCA200吨、7-ANCA60吨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86吨头孢类原料药产业升级项目二期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东亚药业发行费用合计1.02亿元,其中,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6143.87万元。
  东亚药业4月1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0元,同比增长65.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52.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374.91万元,同比增长96.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35.06万元。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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